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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以市场销售为目的的无菌吸塑盒在包装标识内容上应该如何把握?
来源:英硕包装 发布时间:2018-10-24 点击量:1538
大部分医疗器械出于市场营销、招投标及客户的特殊要求,通常会在无菌吸塑盒包装标识上加入一些特别的信息,如:价钱、二维码、代言人等信息,那么此内容可否体现,如何做才能既达到宣传目的又不违反规定呢?
2、二维码:在《规定》及相关法规中并未规定此内容不得出现,但扫描后的链接的信息内容应符合法规的要求;
3、相关代言:《规定》中明确规定不得出现“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同时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之(四)明确规定:“不得出现: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故对于明星代言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名义的证明等形式,都是不符合要求的,应慎用;
4、标识中其它的广告内容:应符合《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要求,并按相关的流程办理医疗器械广告备案,经获得广告批文后,方可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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